求完婚後,其實是不急著要完成結婚的動作
依照一個美好的想像,我們期待將交往十週年的那天當作結婚日
所以計劃中應該是明年三月才是結婚日
不過應該還是要先讓雙方家長見個面吧
所以我在五月多就約了老爸老媽到台中去拜訪一下
「那我們就找二阿姨當現成媒人一起去吧」
老媽說的時候我還不懂為什麼需要什麼現成媒人
後來才知道說,一般來說提親都會找個人當媒人一起去
以後媒人就會變成溝通的橋樑
不過我認為這次只是雙方先見個面,應該不用找媒人吧
所以就直接雙方家長見個面
不過似乎因為沒有媒人在旁邊加油添醋的情況
所以好像大家都很客氣,都沒提出什麼明確的需求
好吧,那就我來問吧
"婚期明年,OK?"
"明年孤鸞年也OK?"
雖然雙方家長好像都有點顧慮,但是最後卻也都認同了
那就好啦,輕鬆等年底在開工吧
沒想到我六月底從深圳回來後的第一個週末
就接到老媽的來電
〝大家都說孤鸞年不好耶!我們提前到今年或者延後到後年如何〞
Orz.......阿不是講好了嗎
真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啊
當然就像大家知道的,我們最後選擇今年結婚的選項
也開始衝衝衝啦